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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心服务社资料提交领取制度
发表日期: 2009-03-31 责任编辑:爱心服务社   阅读:2930
1.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十个工作日内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,本学期工作计划,正副职负责人通讯录,一般总结在学期末上交社联,组织部,办公室,留底共四份。
2.社团在招新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,须将会员名单(姓名,班级)和招新总结(含人数)(电子和书面材料各一份)上交社联。
3.符合注册资格的社团须在每年三月份上交《嘉应学院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登记表》。
4.正副职负责人应准时到社联会领取资料。
5.任何上交的材料至少留有一份底,各活动的计划总结,简讯,照片,活动名单,申请表等应保存电子档案。要有一份自己上交的资料登记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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