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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心服务社社团干部考核制度
发表日期: 2009-03-31 责任编辑:爱心服务社 阅读:3075
一 考核目的:为加强和健全社团的自身建设,提高社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,加强对干部的考核与监督,以进一步地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,本社制定并实施干部考核制度。
二 考核内容:干部考核主要评定各干部的综合素质,由个人专业理论水平与个人工作能力两部分组成。个人专业理论水平主要根据各干部的学期学业成绩来评定。个人工作能力主要包括思想品德,行为表率方面,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方面,工作态度与考勤,与其他干部交流合作情况。
三 评估程序:
(一)自评:各干部根据考核细则的评分方法,结合自己的各项实际表现,给自己评分
(二)总评:由社团负责人对各干部的学期工作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评定。
四 考核细则:
(一) 学业成绩方面(最高20分):由综合测评的名次确定,综合测评在班内前5%以内得20分,在班前15%以内18分,在班内30%以内16分,补考或重修者此项不得分。
(二) 思想品德,行为表率方面(按程度加分,合计20分)
1 思想上进,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起好表率作用(满分5分)
2 热心为社团服务,积极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(满分5分)
3 奉献精神(满分5分)
(三) 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方面(按程度加分,合计20分)
1 胜任该职务,能调动其他干部及社员的积极性,及时完成各项工作(满分5分)
2 善于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(满分5分)
3 有团队协作的能力与善于处理同事人际关系(满分5分)
4 善于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(满分5分)
(四) 工作态度与考勤(按程度加分,合计20分)
1 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重视并积极完成(满分5分)
2 会议,值日,参与活动组织全勤者加10分,有旷会三次以上者此项不加分,其余按出勤情况加分。
(五)与老师,本部或其他部门干部等交流合作情况(按程度加分,满分10分)
(六)团学主要干部,社团负责人综合印象(最高分10分)
(七)社团负责人可直接参选优秀社团干部(条件符合者),若干部已担任其他干部并获得优秀干部的称号,则不再参与评选。
受警告以上处分或一学期有一门功课不及格者将予以除名。
五 本制度解释权归爱心服务社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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